一、基本情况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19个学院,承担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等各类学生的教学任务。设有30个本科专业,现有法学等5个一级学科,3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0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学科,1个“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博士授权点,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具有留学生招收权。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4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2700余人。学校汇集了一支博学敬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一大批教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陕西省社科名家”“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同时学校还聘有一支由著名学者、实务专家组成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队伍。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国家级创新实验区,法学实验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哲学、侦查学、新闻传播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二、学校主要职责
学校首批入选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3个类型的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承担“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的法学博士人才培养任务。学校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学校立足陕西、面向西北、服务全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学校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为育人理念,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坚持教学实践并重,坚持多学科协调发展,坚持重在内涵建设,向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政法大学的办学目标阔步前进。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总结和“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学科竞争力和科研实力;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持续提升内部管理精细化水平;实施好民生工程,深化国际交流,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工作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特征和新常态,以内涵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保障,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上台阶。
2015年学校工作完成情况:学校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党建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通过编制“十三五”规划、积极贴近国家战略需求、推进专业综合改革、推进学科建设等一系列手段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通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等方式着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建设。2015年在学校学校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各部门紧密配合,上下齐心,认真开展工作,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2015年,学校的各项收入为44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084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70%;学校教育事业收入12161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27%;其他收入为1215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3%。
2015年学校教育事业支出合计391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84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31%,;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8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9985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26%;基本建设支出1150万元,占当年收入的3%;其他资本性支出4904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12%。
五、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学校因公出国经费预算支出80万元,实际支出42.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万元,实际支出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预算支出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 “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是教师出国进修、访学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学校7辆校区通勤车及其他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主要是接待国内交流团体、学术交流专家和外事接待费用。
2015年用于各类教学、科研等学术性会议费支出425.1万元;用于本校教师国内访学、培训、进修培训费用支出65.9万元。
六、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细情况见附件)
1.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5.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6.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7.2015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8.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9.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 2016年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