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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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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19个学院,承担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等各类学生的教学任务。设有30个本科专业,现有法学等5个一级学科,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0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学科,1个“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博士授权点,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具有留学生招收权。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4000余人,硕士研究生2200余人,在职硕士研究生520余人,“西北地区反恐怖活动法律问题研究”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11人。学校汇集了一支博学敬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离退休教职工近500人,各类聘用及劳务外包人员900余人,一大批教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陕西省社科名家”“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同时学校还聘有一支由著名学者、实务专家组成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队伍。近年来,学校共获得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39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国家级创新实验区,法学实验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哲学、侦查学、新闻传播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科研实力与水平;全力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继续深化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内部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改善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

工作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强学科建设,深化综合改革,自觉适应国家和社会需求,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学校事业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内涵式发展迈向新台阶。

三、2016年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9382.07万元,2015年年底实户资金余额550万元,共计19932.07万元。收入预算19382.07万元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8282.07万元,依据陕教财[2016]11号)文件批复数编列(不包含财政专项经费);事业收入11000万元(包括培训收入),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及收费标准测算后的数据编列;其他收入100万元,依据往年数据编列。
  2016年支出预算19932.0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0997.55万元,是依据2014年学校人员情况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编列; 学生济困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16.79万元,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往年数据编列;日常公用经费3732.77万元,依据学校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列;其他资本性支出484.96万元,包括设备采购284.96万元,信息化网络建设及改造200万元。

   预算编制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经费80万元,主要是青年骨干教师出国交流经费和外事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30万元是按照国家开支标准及上年支出情况编列,包括外事接待5万元,其他接待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主要是两校区间8辆通勤客车全年的运行费用80万元以及其他行政用车费用。
  四、教育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一)学校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费:文法财经类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11000元/人.年,高职专业5500元/人.年。
  2.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全脱产班按本科生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半脱产班按全脱产班收费标准的75%收取。
  3.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硕士8000元/人.年,学术学位博士10000元/人.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9000元/人.年,专业学位博士15000元/人.年,委培、自筹研究生学费双方协商。
  4.住宿费:雁塔校区650元/人.年、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长安校区10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5.考务费:研究生考试90元/人,大学外语四级考试13元/人,六级考试15元/人。
  (二)学校教育收费投诉方式为:
  1.校内投诉部门为西北政法大学纪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29-88182234。
  2.校外投诉部门为陕西省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
  五、学校财务资产及学生资助等管理办法
  (一)关于调整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doc
  (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借款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报销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相关.rar
  (三)学校资产管理有关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物资设备购置管理暂行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rar
  (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关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西北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学生经费管理方面.rar

 

六、年度收支预算表(详细见附件)

(一)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五)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六)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七)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产购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八)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收支预算表附件:2016年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