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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20年度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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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0年度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合理安排学校各类收支经费,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省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2020年度部门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按照“保工资、保重点、保运转、保民生”的资金需要进行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要围绕学校博士授权单位和“双一流”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从严从紧安排各项支出。

2020年度部门预算应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各单位按照学校印发的《西北政法大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办法》(西法大党政联发﹝2019﹞13号)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经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学校急需的事业上,实事求是地编制本部门预算,对于可建可不建的项目一概不建,对于非建不可的项目要充分论证,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单位应真实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全部收支项目及基础数据资料,保证预算的全面、完整。严格执行“无预算不开支”的预算管理理念,年度部门预算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追加和调整。

(三)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0年度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目标全覆盖并向社会公开。所有项目经费均需编制《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没有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清楚、不明确的项目,将不予安排预算。

学校将加强绩效目标考核,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底考核、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差的单位,将报请学校进行问责,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和预算执行相结合,提早谋划、合理预估预算,加快项目实施和执行。根据国家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对已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不能执行或执行缓慢的,由学校统筹使用。

(五)对于2019年在建未完工需跨年续建项目或者已完工但2019年未付款的项目,需在本次申报预算时重新进行申报,并按照招标金额填报预算经费,上年预算项目全部清零,不予结转。

(六)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属政府采购的事项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在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时,按照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采购对象进行区分,同时应注意采购品目尽量细化,不得填报“一批设备”“其他设备”“其他工程”等模糊用词,导致政府采购时难以区分,无法对应到具体品种、数量等内容。

三、预算编制内容

(一)部门收支预算的填报内容

全校各单位均需填报《单位基础信息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专项业务费预算表》等4张表;涉及申请项目经费的单位需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基建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和《基建项目资金计划表》由基建处填报;《出国出境经费预算明细表》由国际交流中心填报。

(二)政府采购预算的填报内容

各单位在编制支出预算表时,凡涉及货物采购、工程以及服务等项目支出,均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均需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属基建、后勤等维修改造工程的事项,需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维修改造经费预算明细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属网络维护建设的事项,需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网络维护建设经费预算明细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预算报送程序

2020年预算编制流程仍为“两上两下”,本次申报为“一上”。各单位预算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后,于9月11日前送财务处预算科审核汇总,后续财务处将按程序进行反馈。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确保按时报送。逾期未上报、未按要求上报或漏报的部门将不予安排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所需表格请从OA系统上或财务处网站自行下载,不得更改样表统一样式及格式。

上报材料一式两份,使用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邮箱:xbzfjc@163.com)。

 

联系人:安  静                联系电话:88182302

 

附件1:部门预算基本表格

附件2:政府采购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