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网站!

  1. 首页
  2. 信息公开
  3.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信息公开

西北政法大学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 发布者:
  • 浏览量:

一、学校主要职责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学校立足陕西、面向西北、服务全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学校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正在为建设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政法大学而奋斗。

二、2013年学校重点工作

2013年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十二五” 事业发展规划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实施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和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着力改善民生,把握好学校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政法大学建设步伐。

三、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建有法律实务、物证技术、现代传播、经济管理等6个实验实训中心,80多个教学研究与实践基地。雁塔、长安校区各有一个图书馆,馆藏图书180余万册,中外文报刊3000余种,并建有20余个资源丰富的数字图书平台。学校设有17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承担着本科生、研究生等各类学生的教学任务。设有25个本科专业,辐射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艺术等专业大类,其中哲学、新闻学、侦查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专业为陕西省名牌和特色专业,行政管理、英语、治安学、市场营销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拥有法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具有留学生招收权。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5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学校汇集了一支博学敬业的优秀师资队伍。现有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离退休教职工500余人,在职教职工中专任教师8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4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220余人,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13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16876.7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876.72万元,依据陕教财[2013]23)文件批复数编列;事业收入9800万元,依据学生人数及收费标准测算后数据编列;其他收入200万元,依据往年数据编列。

2013年支出预算1687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6.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47.36万元,依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以单位2011年底在册人数测算数据编列,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28.94万元,依据往年数据编列,包括学生济困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5020.42万元,依据学校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列。项目支出280万元,依据学校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编列,为学校公寓联建返还款。

五、年度收支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西北政法大学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公共预算拨款

6876.72

一、基本支出

16596.72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

7747.36

三、事业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828.94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9800

3、日常公用经费

5020.42

    其他事业收入

 

二、项目支出

280

四、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200

 

 

 

 

 

 

本年收入合计

16876.72

本年支出合计

16876.72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6876.72

支出总计

16876.72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西北政法大学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50205

高等教育

6876.72

6876.72

 

 

六、教育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一)学校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学费:文法财经类3500/年,理工外语类4500/年,艺术类11000/年,高职专业5500/年,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学费双方协商。

2.住宿费:雁塔校区650/.年、800/.年、1100/.年;长安校区1000/.年、1200/.年。

3.考务费:研究生考试90/人,大学外语四级考试13/人,六级考试15/人。

(二)学校教育收费投诉方式为:

1.校内投诉部门为西北政法大学纪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29-88182234

2.校外投诉部门为陕西省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

七、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经委员会(领导小组)名单及议事规则

《西北政法大学财经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西北政法大学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

《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制度》(试行)

《西北政法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3.学校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西北政法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物资设备购置管理暂行办法》

4.学生资助工作有关制度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上一篇: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部门预算及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方案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