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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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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按照《西北政法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即将全面开始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需经过“两上两下”程序,本次校内各单位需完成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 “一上”申报工作。

部门预算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单位应当坚持“全面预算、保证重点、统筹安排、提高效益”的原则,同时依据学校财力,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按照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与本单位具体工作实际编制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1日重新颁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15年省属高校必须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核算。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升级后财务软件的要求,学校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将进行相应调整,较往年有非常大的变化,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及时编制部门预算。

本次需要各单位编制上报的部门预算共有3张表,分别为单位基础信息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具体内容如下。

(一)单位基础信息

主要反映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结构、专业情况、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车辆以及办公设备等内容,是各单位结合综合定额标准编制年度运行经费、学生经费的基础资料,请务必准确填写上报。单位基础信息暂按2014年10月31日单位情况填报,最终基础信息以2014年12月31日各单位实际情况为准。本张表格校内各单位均须填报。

(二)收入预算表

主要反映各单位预算年度所有预算收入的来源情况。各单位在填报时,应按照“全面预算”的要求,将明年本单位可预计、可测算出的收入全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科研收入。包括各类可预计的纵向、横向科研经费收入。此项收入预算由学校科研处统一填报。

2.后勤服务收入。包括门面房出租、附属单位承包费、后勤管理费、幼儿园、通讯服务等收入。此项收入预算由后勤保障处填报。

3.培训收入。由学校培训中心以及举办培训的相关单位按照可预计的下年度培训收入填报。填报时,培训中心只填报本中心直接举办的培训收入,各学院填报本学院举办的培训收入,避免重复填报。

4.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停车费收入、资产使用费等。此项收入由财务处、校友办、保卫处、培训中心以及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填报。

(三)支出预算表

主要反映各单位预算年度所有预算支出的情况。明年支出预算主要填报运行经费、学生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三个部分。其中:运行经费和学生经费直接在支出预算表中填报;填报专项业务费时应按一事一单的要求,逐个项目单独填报《专项业务费预算申报表》,并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排序后,汇总填入《支出预算表》中。

1.运行经费是维持各单位日常工作的经费。根据“基础信息表”中教职工人数按照定额方式进行测算。校内各单位参照上年标准进行填报。

2.学生经费是教学单位用于学生日常活动、实习的经费。根据“基础信息表”中学生人数按照定额方式测算。各学院按相关要求填报。

3.专项业务费是具有专门用途的经费。按照新的高校会计制度要求,为便于管理,学校将专项业务费划分为经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分别管理。单位在填报专项业务费时,必须对《专项业务费预算申报表》中的项目性质明确说明是“经常性项目”还是“一次性项目”。

(1)经常性项目经费是指每年都要发生并在当年完成的专项经费支出,由各单位分析填报。例如网络中心校园网租赁费、后勤保障处规费、教务处实践教学经费等。

(2)一次性项目经费是指学校年度工作安排或部门工作需要,应在预算年度内或跨预算年度(不得超过两年)一次性完成的专项经费支出。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填报时应将项目实施时间选为“当年完成项目”,项目完成有效期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对于跨年实施的项目,填报时应将项目实施时间选为“跨年项目”,并分别填报项目总预算以及分年度支出预算,学校仅审批当年实际支出部分,以后年度的支出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3)专项业务费预算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要求,本次专项业务经费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内容、开支范围、测算依据等事项,请各单位认真填报,以保证项目的申报质量。其中:开支范围请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科目填报,仅需填写科目编号即可(“政府收支改革分类科目表”请各填报单位在财务处网页与其他表格一同下载)。

专项业务经费涉及设备采购的,凡未在2014年9月按照财务处《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向财务处申请2015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原则上本次预算不予安排。对于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本次编制预算时应同时编报。

二、预算要求

(一)各单位应牢固树立勤俭办学的思想。申报预算内容应与单位履行的职能相一致,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学校的财力状况相一致,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时间及上报格式的要求,及时规范地报送本单位预算。在规定时间未报送或未按规定格式报送的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将不予安排。

三、报送时间

“一上”申报截止2014年11月30日。

四、报送方式

(一)各单位申报部门预算所填报的表格请从财务处部门网页上自行下载。

(二)上报材料一式两份,使用A4幅面,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邮箱:xbzfjc@163.com)。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88182302

西北政法大学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