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年终财务结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年终结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2022年报账开启时间为:2022年1月7日。
2.年终结账期间,将停止办理相关经济业务(借款清理工作除外)。
3.2021年下拨的各项校内预算经费年末未使用将予以清零(个人科研项目、人才财政专项除外)。
4.请及时清理2021年9月底之前的各项借款。个人借款逾期未清理的,将按照借款人承诺,自2022年1月起从本人工资等收入中扣还;单位2021年当年预算项目下的所有借款未核销的,将占用该单位2022年学校划拨的预算项目经费额度。
5.请已在国资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未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教职工在年终结账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因未及时报销导致资产入账手续过期的,需要重新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6.请相关职能部门于2021年12月15日前及时办理水电暖气费、五险一金、物业费、一卡通结算款等预付及报销业务。
7.请各单位及教职工及时办理科研经费、创收收入等来款确认以及借用票据清理业务。
8.请相关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认真梳理收入合同,及时和财务处对账,督促对方单位转款,确保学校收入及时入账。
9.暂停报账期间,持公务卡对公进行支付业务的教职工,请注意在公务卡还款日期之前及时归还借用资金,以免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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