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一级财务机构,在学校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校教育事业费、科研费、基建经费以及其他代管经费的收支、核算、分析、监督工作。通过财务核算,正确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增收节支,为教学科研服务。
财务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遵守财经纪律。
二、负责制定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组织编报学校年度预、决算,研究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拟定预算调整方案。
四、负责学校资金运筹,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负责学校各项收入的收缴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学校各种有价证券、外汇,管理学校财务收入凭证(包括收据和票证)。
六、负责全校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汇总会计信息,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七、负责办理基建工程和各项维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编报基建、维修工程年终财务决算。
八、负责对各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九、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津贴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发放工作。
十、负责审核各类收费标准。
十一、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的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
十二、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及审核对外经济合同,保证学校资金安全。
十三、负责起草学校财务分析报告,定期向校领导及有关的政府机构、组织汇报。
十四、负责学校财会队伍的建设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财务处现有正式在编教职工18人,下设管理科、预算科、会计一科、会计二科、资金科五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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